金边市政府加强柬新年期间消防安全管理
【本报消息】柬新年将至,为防范火灾隐患,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金边市政府于本月8日发布通告,明确禁止民众在柬新年期间于任何地点燃放天灯或点燃烟花。
通告强调,金边市政府已指示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将对因燃放烟花爆竹或放天灯而引发火灾的个人和场所业主采取严厉的法律惩处措施,依法追究其责任。
此外,金边市政府郑重呼吁所有寺庙、祭拜场所、政府部门、公司企业、工厂、市场、娱乐场所等务必高度警惕,全面排查并清除可能引发火灾的安全隐患。具体要求包括:妥善处理明火,如香火、蜡烛、炉火等;及时关闭或拆除不符合技术标准的电路连接;妥善储存燃料、气体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为有效应对柬新年期间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金边市政府要求各地政府和警力部门切实做好各项消防准备工作,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火情。
金边市政府敬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平安祥和的柬新年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