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2名毒贩被判25至35年监禁

【本报消息】近日,金边初级法院对两名柬籍男女涉嫌贩卖毒品案件作出裁定,认定其罪名成立,分别被判处25年至35年监禁。

本月9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为40岁的华良哈,居住在雷西郊区雷西郊分区,和32岁的贡卡妮塔,居住在铁桥头区威斯宝分区。在经过数小时的审讯后,法官裁定两人触犯“非法藏有、运输、贩卖毒品罪”成立。

法院判决华良哈入狱30年,并处以8000万柬币罚款;贡卡妮塔则被判入狱25年,同样罚款8000万柬币。法官表示,如被告对判决不服,可向中等法院提起上诉。

本案调查显示,两名被告于2022年12月在铁桥头区威斯宝分区被捕,警方查获了2公斤毒品及一批其他证物。警方指出,两人不仅在金边贩卖毒品,还通过运输公司将毒品分销至外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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