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长高乐:轻微刑事案件可通过和解避免上法庭

【本报消息】柬埔寨副总理兼司法部部长高乐于16日表示,如果各方能够在检察官办公室达成和解,未来不影响人身和安全的轻微刑事案件可能无需上法庭,甚至不必入狱。

在柬埔寨律师公会换届仪式上,高乐指出,司法部目前正在修订《刑事诉讼法》,并每周召开会议提出新观点。他强调,并非所有刑事案件都能通过和解解决,仅限于少数轻微刑事案件。

他举例说明:“例如,开假票案件,如果原告和被告能够达成和解,那么就没有必要入狱。作为原告的检察官有权在任何条件下驳回案件。目前正在制定相关条件,但仍需尊重刑事案件不可妥协的原则。”

高乐指出,如果《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允许对轻微刑事案件进行调解,则可考虑修改国家庭外争议解决机构的权力,使该机构能够处理由检察官负责的刑事案件调解。

他强调,只有不影响人身和安全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进行庭外调解,像强奸、贩卖人口和杀人等重型刑事案件则仍需依法处理。

据悉,今年前9个月,法院和检察机关积压的18万多起案件中,已有超过13万起得到解决,解决率达到72%以上。高乐副总理认为此次行动非常成功。

他补充道,第七届政府将司法改革视为优先事项,并指出如果法院手头的案件减少,接下来将更加注重案件处理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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