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工作之余不可使用挂国家车牌的车辆 柬华新闻 柬华日报 2019/01/04 438 【本报消息】农村发展部部长乌拉本发出通告禁止其属下官员,在工作之外的时间里使用挂着国家车牌的摩托车或汽车,特别是外出到娱乐场所时,如歌舞厅、按摩店、俱乐部等。 通告指出,为了高效率确保国有财产不受损,维护国家机构和公务员的尊严,农村发展部发出以下3项指示: 1、正确使用挂着国家车牌的摩托车或汽车,遵守陆路交通规则和谨慎驾驶。 2、勿在工作时间以外,使用挂着国家车牌的摩托车或汽车,特别是外出到娱乐场所时,如歌舞厅、按摩店、俱乐部等。 3、不允许其他人使用挂着国家车牌的摩托车或汽车,去做与任务毫无相关的事情。 请全体农村发展部官员,严格遵守此通告。(大城) 责编 柬华日报 【版权声明:未获《柬华日报》书面授权,禁止转载或改写。 已授权者请注明“来源:《柬华日报》”。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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